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(第374章)
荃灣馬灣禁區
本人現行使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(第374章)第14(1)(a)條所賦予的權力,下令由2009年8月26日晚上8時起,馬灣上的所有道路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。
除貨車(只限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)、市區的士(只限每日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7時),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,機動車輛的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把車輛駛入上述禁區。
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,表明禁區範圍。
同時,據2008年第4505號政府公告所公布,現時在荃灣馬灣實施的禁區,將予以撤銷。
運輸署署長黎以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