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(第374章)
荃灣馬灣禁區
本人現行使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(第374章)第14(1)(a)條所賦予的權力,下令由2011年11月25日上午10時起,馬灣所有道路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。
除了-
(i) 貨車(只限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);
(ii) 市區的士(只限星期一至五(公眾假期除外)上午10時至翌日上午7時,以及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下午8時至翌日上午7時);及
(iii) 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,
機動車輛的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駕駛車輛進入上述禁區。
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,表明禁區範圍。
同時,據2009年第5237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荃灣馬灣實施的禁區,將予以撤銷。
運輸署署長黎以德